目的

為表彰在特定領域之技術或服務模式具有獨特性與關鍵性,且具高度國際競爭力等卓越表現之中堅企業,作為企業學習之楷模,經濟部每兩年辦理中堅企業遴選,並由其中選出10至15家「卓越中堅企業」,予以公開表揚。 自101年迄今,已辦理7屆中堅企業遴選,累計1,246家企業申請參選,共選出86家卓越中堅企業,334家潛力中堅企業。

中堅企業定義

★ 具適當規模:年營業額新臺幣200億元以下或員工人數2,000人以下之企業

評選程序

評選構面